企 业 监 督 处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
(二)提出需由省政府派出稽察特派员的国有企业名单,审核稽察特派员提出的稽察报告
和由省政府派出的国有企业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检查报告;
(三)组织、协调治乱减负工作。
处 长:沈云才
副处长:冯 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