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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指导,宣传推动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一系列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全国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一系列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文件和会议精神;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认真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贯彻实施省人大《关于搞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决定》,起草向省人大报告的代拟稿。 4、承办省及委领导批示,受理各部门、各地市及群众申述、投诉举报案件。 5、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监督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执法情况;指导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6、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各地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宣传工作。 7、搞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综合和反馈工作;发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简报和信息。 8、承办国务院及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承办省政府、省整顿领导小组和委领导交办的会议,会同有关处室起草领导讲话;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交流情况、分析问题、研讨对策,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采取的措施。 9、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做法,推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开展。 10、制定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方案;组织省直有关方面对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建立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领导等方面的研讨和完善的建议。 11、及时向全国整规办呈报有关材料和工作进展情况。 12、完成省政府、省整顿领导小组和委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副主任:刘德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