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节约与利用处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合省情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
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
(三)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处 长:李树国
副处长:李杰文 孙崇山